|
建立和谐的法治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法律工作者不懈的追求,也是他们坚定不移的信念。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化解社会矛盾,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这更是律师作为一个社会法律服务者的历史使命。孙旭东律师在从事律师业务中始终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来解决问题,同时以保稳定、促和谐为宗旨为公益法律服务,充分体现“法为民,法为社会”的指导思想。
12月19日,健友所孙旭东律师参加合肥市律协第三届公益与法律援助业务研讨会,其执笔的论文《浅谈如何加强律师提供公益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深入分析公益法律服务的概念界定和公益法律服务的分类,并对如何保持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提出了有建设性的法律意见。该论文在合肥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征文评选中获得优秀征文奖。
孙旭东律师努力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按照一名法律职业人的要求演绎着人生真义,实践着人生信念,由此赢得了众多业内同行及当事人的赞誉,为法治建设略尽微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