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9日,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吴子健律师接受安徽省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依法代理代某某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接受指派后,吴子健律师及时联系二审承办法官阅卷。在仔细分析、研判案情,初步列出二审的争议焦点后,及时会见受援人代某某。
在详细了解代某某的诉求后,根据进一步的案情分析、研判,列出了二审的争议焦点,提出了具体的辩护意见:(一)指出违法所得与非法经营额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本案收入额196395元(205025元)应认定为非法经营额,而不是违法所得,达不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二)指出了在侵权作品数量、会员数等方面,代某某不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 最终,省高院采纳了吴子健律师的辩护意见,相较于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刑期减少了八个月,罚金减少了十万元,“违法所得”205025元不予追缴、没收。受援人及家属不仅感受到了司法公平正义的力量,也感受到了吴子健律师的法援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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