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于2002年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本所实现律师工作专业化。本所设立资本项目法律事务部、企业改制及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民商诉讼法律事务部、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事务部及办公室等,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服务。本所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第一批破产管理人,现系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
本所业务领域范围涉及企业改制、资产收购和企业兼并、企业破产、关闭清算、资产证券化项目、金融、经贸、房地产、国际贸易与合作、知识产权、普通的民事经济、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及仲裁等,成功办理了律师创新的法律服务业务和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目前,本所拥有一批素质较高的法律人才。长期的经济和司法实践经验,使本所律师积累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本所始终坚持以真诚的服务融入市场,以满意的服务拥有市场。
近年来,本所承办了重大案件及项目,同时为政府和大中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本所将以精湛的业务知识和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