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8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评审委员会根据相关入册规定进行评审后,发布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安徽健友律师事务所凭借优良成绩、专业素养、规范管理,成为本次成功入册的60家破产管理人之一。
破产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中由人民法院依法指定或选任的,负责管理破产财产、处理破产事务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破产案件关系多方利益和社会效益,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清理债务、公平清偿和破产保护以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都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破产管理人需要具备处理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极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的综合能力。
长期以来,健友所对破产相关业务给予高度关注,在实践中积累了诸多宝贵经验,并努力探索出一条处理地区僵尸企业、化解产能过剩的新路径,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智力支持。所内律师具有经营管理企业和为企业服务的丰富实践经验,其中不乏公司法、破产法方面的专家,在企业解散、清算、破产、和解、重组、债务重组等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扎实的理论功底,2019年健友所在破产管理实务方面得到了合肥中院的一致好评。
在新的机遇与挑战下健友所努力与地方各级法院形成良性互动,致力于在企业破产实务方面做出更多有益探索,依法维护债权人权益,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努力为合肥地区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保驾护航。
破产业务的发展是健友所专业化、多元化发展战略实施的体现,亦是新时代下法律市场的呼唤。今后,我所将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准,完善管理队伍建设,在参与经济社会管理过程中发挥更积极的作用,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客户实现法律风险控制下的商业利益****化,尽己所能,推动破产重组行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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