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对外公布《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最高法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将于2012年6月1日正式施行。
据介绍,最高法在2009年正式启动该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历时三年,中间反复修改并多次征求意见。2011年4月25日,最高法公布了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通过媒体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汇集的修改意见达250余条。在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又经多次讨论修改和研究论证,形成送审稿,提请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审议后通过。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司法解释的出台,标志着法院对垄断民事案件审判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法院将严格执行司法解释的精神实质和具体操作规则,为保障反垄断法的正确实施,为促进市场结构的完善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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