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银行有义务提供安全保障
由于案件发生在银行营业场所范围之内,银行方面是否应该为此承担一定责任?
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刘春泉表示,目前多数自助银行无需刷卡就可进入,主要是因为目前的银行卡多为磁条卡,保密性差,因此曾经发生不法分子利用自助银行刷卡设备来复制持卡人信息,这成为银行取消刷卡进入自助银行的一个重要原因。自助银行内发生犯罪行为,从因果关系来看,造成的后果应由犯罪分子承担。但从消费者权益角度看,银行提供营业场所,也有为储户提供安全保障的义务,关键是看保障到哪个程度。如果银行在这方面按照央行、银监会的有关规定操作,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恒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何玉平表示,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文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作为金融机构,保障储户交易安全是其法定义务。银行在其营业场所内负有保障储户存、取款安全的附随义务。储户在银行营业场所内或营业场所旁边设置的ATM机上取款,应认为银行负有保障储户存、取款安全的义务。如果ATM机设在远离营业场所的地方,这些地方一般都超出了银行能够提供安全保障的范围,银行一般可以不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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