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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意见规范裁判文书制作
2009/6/4 阅读:1239次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试行)》,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规范》以现行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为依据,以强化裁判的事实叙述、证据分析、认证及说理为重点,以统一裁判文书的制作为主要内容,明确规定了各类裁判文书的诉讼参与人情况、案件由来和审理经过、一审或原审裁判基本情况、上诉(抗诉)和答辩(辩护)理由、证据和事实认定、裁判理由、裁判主文、告知事项和尾部的具体写作要求;对裁判文书的印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数字用法、计量单位用法、引用和用章等也均作出了规定。
来源:安徽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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