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是一种化解矛盾的理性选择。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鉴于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往往在劳动仲裁中会在一定程度上倾向劳动者,但劳动者在主张自己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有理有据,不然也会被依法驳回。 我所张成律师代理的用人单位某公司与劳动者谭某发生劳动争议,谭某向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裁令用人单位某公司支付双倍公司及相应经济补偿5万余元。张律师在接受代理后,认真研究案情,与被代理人积极收集证据,认为谭某的请求于法无据。最终仲裁委接受我方答辩意见,驳回谭某所有仲裁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