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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
2008/5/25 阅读:2252次

用人单位如何应对《劳动合同法》

祁 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引发了很多争议,比如有人担心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不会造成“铁饭碗”,劳动合同法能不能从根本上改善劳资关系等。
一部新法的实施,实践中必然存在怎样理解,如何执行的问题,目前用工单位执行劳动法规的现状不容乐观,根据广东省劳动部门抽样调查,在用工比较多的东莞地区,100%的企业存在用工违规的现象。我国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在他们为城市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的时候,他们的劳动权益却被100%地损害了,这不能不说是个残酷的现实,已经到了不得不加以改变的地步。那么用人单位究竟该如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实务的角度,我个人觉得,用人单位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应民主化
以前用人单位强化管理,往往从规章制度等方面对劳动者进行过分的约束,其中不乏“吃午饭限时,上厕所限次”等不合理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赋予了劳动者更多参与的权利。用工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动规章制度内容,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打好基础。
(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遵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用人单位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培养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另外也可以避免劳动执法机构对于用人单位违法用工的处罚,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规范合同文本,劳动合同的条款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试用期,违约金的设立,合同到期补偿的条款,不得收取押金,扣押证件档案,这些条款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这里重点强调一下出现劳动争议比较多的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问题,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到期后要给予补偿的情形只有5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给予补偿的情形增加到18种之多,用工单位务必遵守,否则极易产生争议。而另一个容易引发争议的问题就是解除合同违约金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工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用人单位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均属于无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涉及到竟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
(四)、要组织好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保障职工和工会对于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五)、对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条款,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用人单位在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时应做到证据力求真实完备,程序上没有瑕疵,尽可能地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另外是相关材料要妥为保管,一旦发生纠纷,避免用人单位因举证不能而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到位,还有待于相关实施细则或配套法规的出台来加以完善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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